发文标题: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离休干部六项费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赣社险局[2002]3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2-10-28
实施时间: 2002-10-28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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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将企业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护理费等六个项目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的通知》(赣社险局[2002]19号)下发后,各地在贯彻实施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特需经费标准提高后,提高部分如何支付问题。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转发中组部等部门<关于调整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自二○○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根据赣社险局[2002]19号文件精神,离休干部特需经费从2002年4月份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支付,即从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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