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劳社规[2006]1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6-8-15
实施时间: 2006-8-1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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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省直、中央驻赣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举报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规范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保障举报人依法行使监督举报权利,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与完整,根据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本实施办法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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