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甘肃省地税局、甘肃省劳动保障厅、甘肃省经贸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依法清理企业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政办发[2002]61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9-17
实施时间: 2002-9-1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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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地税局、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依法清理企业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每个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尽的法定义务。但近年来,有些企业和单位出现了大量欠缴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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