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发[2007]2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15
实施时间: 2007-2-15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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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工作相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要认真学习、领会总局文件精神,加强对退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退税评估工作作为强化税源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重要内容,形成出口退税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切实做好退税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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