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 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关于鼓励外商、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政办发[2002]6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11-28
实施时间: 2002-11-28
法规类型: 改制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8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关于鼓励外商、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关于鼓励外商、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2002年11月25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借鉴浙闽经验,加大所有制结构调整力度,鼓励外商、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步伐,促进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