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和考务费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财综[2005]7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5-7-4
实施时间: 2005-7-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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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黑财函[2005]55号)收悉。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和《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57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收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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