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省对财政困难县[市]财政激励性转移支付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05]93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6-24
实施时间: 2005-6-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40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财政厅《关于省对财政困难县(市)财政激励性转移支付奖补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省对财政困难县(市)财政激励性转移支付奖补办法(试行)
  (省财政厅2005年6月24日)
  为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根据中央"三奖一补"政策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目标及原则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财政激励性转移支付奖补办法是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