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国有破产企业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00]272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0-12-27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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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破产企业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国有破产企业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意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二000年十二月)
  根据原省劳动人事厅等四部门《关于省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人办字[2000]131号)精神,现就我省国有破产企业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国有破产企业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指已参加基本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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