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经贸委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西中支[2003]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青海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3-1-23
实施时间: 2003-1-23
法规类型: 担保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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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人民银行各州、地中心支行,各州、地(市)财政局、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西宁市商业银行: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贯彻本通知精神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青发[2002]14号)的要求。各州、地(市)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从讲政治和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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