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03]70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5-19
实施时间: 2003-5-1
失效时间: 2003-9-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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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财政厅《青海省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青海省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意见
  (青海省财政厅二○○三年五月)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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