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海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青海省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01]163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8-17
实施时间: 2001-8-17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42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了加强我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管理,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省监察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审计厅关于《青海省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青海省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略)
  2、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审核表及清理自查情况登记表(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青海省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财政厅、省监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