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信用社区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07]9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1-17
实施时间: 2007-1-17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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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信用社区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青海省信用社区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二00七年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不断改进和完善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推动创建信用社区建设,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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