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驻新疆专员办关于开展驻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8-9-25
实施时间: 2008-9-2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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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及各师财务局、各驻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
  为维护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强化账户长效管理,请你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本系统及所辖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申报、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将自查及整改、规范等情况反馈财政部驻新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新疆专员办)二处。
  一、主要文件依据
  (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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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财库[2007]5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审批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