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2005]12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2-4
实施时间: 2005-2-4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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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我省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统一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类企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调整为企业(单位)上年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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