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驻鄂监[2009]4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发文时间: 2009-4-3
实施时间: 2009-4-3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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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人民银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财政部《关于明确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程序的补充通知》(财监[2009]7号)转发给你们。根据上述文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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