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驻辽宁专员办关于做好辽宁省2008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驻辽监[2009]3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9-5-13
实施时间: 2009-5-13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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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直管驻辽宁省各金融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06]82号)的规定,为做好2008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具体提出如下要求:
  一、产权登记监督检查范围。
  中央直管金融企业在辽宁省(不含大连市)设立、现已完全脱钩,但国有资本及其应享有的权益尚未依法收回或转让的投资实体(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及其分支机构的投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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