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关于开展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驻吉监[2009]4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9-6-3
实施时间: 2009-6-3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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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建设厅、吉林省民政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财监[2009]25号),我办定于2009年6月8至6月30日对白城市、大安市、松原市、前郭县、吉林市、蛟河市、延吉市、敦化市、白山市、江源区等市、县2007年、2008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资金申请审核方面
  2008年、2009年度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向专员办提交的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相关数据是否准确,重大问题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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