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国税发[2004]29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5
实施时间: 2004-8-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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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精神,为了规范和统一普通发票管理,便于普通发票识别和查询,按照总局确定的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原则,省局确定了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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