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追加行为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01]61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4-3
实施时间: 2001-4-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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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追加行为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追加行为的意见
  (青海省财政厅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的重要途径。为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严格预算执行,现就进一步规范地区和部门预算项目资金追加行为,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地区、各部门呈报省委、省政府的请示、报告等文件中,凡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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