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海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青海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02]161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10-31
实施时间: 2002-10-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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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青海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青海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青海省财政厅、省经贸委2002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方针,规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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