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财政农口专项资金投入与农牧民增收挂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02]170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11-27
实施时间: 2002-11-2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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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财政厅《青海省财政农口专项资金投入与农牧民增收挂钩考核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青海省财政农口专项资金投入与农牧民增收挂钩考核暂行办法
  (青海省财政厅二○○二年十一月)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省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资金的力度,把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措施落在实处,从而有效实施农口专项资金投入与农牧民增收挂钩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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