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设立五条“高压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04]141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7-20
实施时间: 2004-7-2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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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审计厅与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商讨研究的《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设立五条“高压线”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设立五条“高压线”的意见
  (省审计厅200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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