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发[2009]179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18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6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管理,省局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扶持政策,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源综合利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申请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