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处理办法[试行]
发文文号: 川地税[2006]149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5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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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处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全省地方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评价原则,明确评价标准,规范评价内容及责任认定,提高审计评价质量,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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