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四项基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社险业字[2003]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3-8-18
实施时间: 2003-8-1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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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处、中心):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四项基础工作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是保证离退休人员晚年生活、提高其生活质量的需要,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需要,也是退休人员管理体制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它关系到退休人员的切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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