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伤保险办法
发文文号: 新疆兵团令2004年第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4-4-21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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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伤保险办法》已经2004年4月19日第六次兵团司令员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 张庆黎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伤保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兵团范围内各类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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