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和改制企业一次性领取医疗费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办发[2005]7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1-24
实施时间: 2005-1-24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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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和改制企业一次性领取医疗费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和改制企业一次性领取医疗费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
  2004年12月20日
  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和改制企业的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反映,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解决自治区企业离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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