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新政发[2006]94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12-20
实施时间: 2006-12-20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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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精神,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构建和谐新疆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快自治区保险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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