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关于湖南省交通重点建设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09]8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30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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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地税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地税直属局:
  根据2008年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省交通重点建设工程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款征收
  1、省交通重点建设工程(具体包括:高速公路及骨干网络建设项目、铁路建设项目以及由交通部门归口管理的水上重点建设项目等)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除长沙市由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统一征收管理外,其他市、州由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级税收征收分局统一征收管理。
  2、上述省交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缴纳的营业税仍为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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