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财农[2005]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2-5
实施时间: 2005-2-5
失效时间: 2007-6-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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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财政局、农业局:
  为加快我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相关服务组织,从而有效带动农民增收,根据中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我们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做到资金使用和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农业产业方针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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