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财建[2007]5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4-16
实施时间: 2007-4-1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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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经贸委,各地、州、市财政局、经贸委(经委):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进程,支持工业园区建设,规范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进程,支持工业园区建设,规范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管理,促进自治区工业园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新财预【2005】10号)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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