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国税联字[2006]3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4
实施时间: 2006-4-4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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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作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第一个部门规章,它的实施标志着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在法制化轨道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有利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独立、公正、规范运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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