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商[2002]4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2-11-7
实施时间: 2002-1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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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车用液化石油气经营公司:
  现将《上海市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上海市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附:
  上海市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企业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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