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无线电寻呼服务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通信管市字[2002]13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2-8-20
实施时间: 2002-10-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9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寻呼业务经营者:
  为了加强无线电寻呼业务管理,规范本市无线电寻呼服务价格行为,切实保障寻呼用户和寻呼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上海市无线电寻呼服务价格行为规则》,并印发给你们。
  望各寻呼业务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本规则开展经营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无线电寻呼服务市场健康、公平、有序的发展。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无线电寻呼服务价格行为规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本市无线电寻呼服务价格行为,维护寻呼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和寻呼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无线电寻呼服务市场健康、公开、有序发展,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