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阿莫西林等抗感染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4-5-27
实施时间: 2004-6-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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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24种抗感染类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881号)和本市药品价格管理规定,现就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的阿莫西林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阿莫西林等抗感染类药品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按照执行。市物价局鼓励各类药品经营者通过改善管理降低运行成本,进一步降低实际零售价格。目前实际零售价低于本次公布价格的不得擅自提高。
  二、已在本市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中中标的药品,其最高零售价格高于此次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的,必须按本次公布价格执行,低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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