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加强“五一”节假日前后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发改价督[2008]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4-22
实施时间: 2008-4-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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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今年“五一”节假前后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08]118号)。为认真贯彻通知有关要求,现结合本市实际,就“五一”节假日前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价格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上涨压力较大。目前,“五一”节日临近,居民消费、出行较为集中,容易引发各种价格矛盾。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价格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前后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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