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国税发[2006]25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30
实施时间: 2006-9-30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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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19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培训
  纳税评估是当前各级国税机关全面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更是一项政策业务强,技术层面复杂的管理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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