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生鲜牛奶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5-29
实施时间: 2006-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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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畜牧办:
  你办《关于要求调整本市生奶收购价格的报告》收悉。为稳定本市郊区的奶业生产,扭转近年来奶业效益下降的局面,确保本市优质生鲜牛奶(以下简称生奶)的奶源供应,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本市生奶收购价格,并对现行生奶收购按质论价办法进行部分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生产的生奶(含脂率3.1%,含蛋白率2.95%)收购价格每公斤由2.20元调整为2.30元。生奶中脂肪和蛋白质的含量仍为生奶收购的基础作价指标,计价比例和计算方法不变。
  二、生奶收购的体细胞指标计价办法开始正式实施,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每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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