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欠税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07]10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20
实施时间: 2007-8-2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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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有效清缴欠税,现对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欠税管理暂行办法》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纳税人发生欠税,主管税务机关必须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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