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本市实行会计报表统一监制、集中供应、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0]5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0-9-11
实施时间: 2000-11-1
失效时间: 2011-5-10
法规类型: 行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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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计法》,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会计报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会计法》、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对本市会计报表实行统一监制、集中供应、分级管理的办法通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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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五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11]4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1-5-10
实施时间:20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