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国有境外企业2004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4]14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4-11-24
实施时间: 2004-11-24
失效时间: 2006-7-26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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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4年度境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04]171号)的规定,现将本市国有境外企业编报2004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本套报表的编报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的国有境外企业集团;在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境外企业或境外办事机构的境内投资单位(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上述境内投资单位直接投资控股的境外企业。境外金融、保险企业不编报本套报表。
  国有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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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06]53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6-7-26
实施时间:200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