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上海市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88-2-5
实施时间: 1988-3-1
失效时间: 2001-1-9
法规类型: 内审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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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988年2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应根据审计业务需要,分别设立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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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办法》等72件规章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1-1-9
实施时间:2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