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审计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07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沪教委监[2007]1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8-8
实施时间: 2007-8-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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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文化(广)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及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7]4号)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现对2007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严治教、依法治校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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