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2004年度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4]14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4-11-29
实施时间: 2004-11-29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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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4年度国有建设单位决算报表〉的通知》(财建[2004]353号)的规定,现将本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编报2004年度会计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经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在本报表的汇编范围。
  二、会计报表种类
  (一)资金平衡表(会地年建01表)
  (二)基建投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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