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稽[2004]1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24
实施时间: 2004-12-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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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补充贯彻意见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分电脑和手工票两种。电脑票发票代码为:231000470751,规格为:190mm×127mm(5英寸),包装规格为:100份/包,500份/箱;手工票发票代码为:231000472851,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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