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统一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稽[2005]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8
实施时间: 2005-4-8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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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统一使用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专用发票的函》(沪容环发[2005]30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增设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统一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对在本市办理、领取税务登记证的从事市容环卫生活垃圾处理和其他相关环卫服务项目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及相关环卫企业,在市容环卫有关作业服务的收费和结算时,应按规定开具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统一发票。
  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统一发票分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发票》、《上海市市容环卫船舶固体废弃物处理定额发票》、《上海市公共厕所定额发票》三种(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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