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月基数营业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所二[2005]1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4
实施时间: 2005-6-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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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和个人所得税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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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第一条有关营业税计税营业额规定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出租车行业小客车出租业务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货[2010]1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7
实施时间: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