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征[2006]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15
实施时间: 2006-2-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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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10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关于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
  对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沪地税流[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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