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会协[2009]75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12-11
实施时间: 2009-12-11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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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
  利用专家的工作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利用专家的工作,明确注册会计师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一)项目组拥有在会计或审计专业领域中具有专长的成员,或向在会计或审计专业领域中具有专长的个人或组织咨询;
  (二)注册会计师利用在会计、审计以外的某一领域具有专长的个人或组织的工作,并且其工作已由管理层利用,用以协助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对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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