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会协[2009]75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12-11
实施时间: 2009-12-11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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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
  审计工作底稿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明确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其他审计准则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出进一步要求,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出特定要求,但这并不构成对本准则普遍适用性的限制。
  第三条 在符合本准则和其他相关审计准则要求的情况下,审计工作底稿能够实现下列目的:
  (一)提供证据,作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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